灌溪街道: 让“农民视角”成为乡村振兴的实践坐标
2026-03-13 10:03:5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灌溪街道 | 编辑:赵娜 | 作者:汪诗荣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920

鼎级传媒客户端3月13日讯(通讯员 汪诗荣)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《中共中央 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》正式发布。作为“十五五”开局之年的首份涉农纲领性文件,国新办发布会上那句直抵人心的话令人印象深刻:“在农村干什么事,都要先想着问问农民答应不答应、满意不满意,不能包办代替,更不能强迫命令”。贯彻落实好中央一号文件,关键就在于把“农民视角”刻在心里——从农民的眼光、意愿出发,洞察诉求、找准症结、解决问题,让顶层设计与基层落地之间真正实现同频共振。

践行“农民视角”,就要学会“用农民的办法解决农民的问题”,让政策从“空中楼阁”变为“田间地头”的管用实招。文件提出“拓展无人机、物联网、机器人等应用场景”,但新技术推广不能搞“硬性摊派”。农民是土地最恒久的研究者,他们或许不懂高深理论,却对本地气候土壤有着透彻了解,对生产生活风险有着切身感知。推广新技术,要先算农民的成本账、收益账,还要问农民会不会、能不能;推进村庄规划、基础设施建设,不能套用“千村一面”的统一模板,而要立足实际、量体裁衣。正如文件强调的,因地制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,就是要从本地实际出发、从农民群众急难愁盼出发,补短板的内容可以各有侧重,标准可以有高有低。只有把“自上而下”的政策灌输,转化为“自下而上”的协商共治,才能让好事办好、实事办实。

尊重“农民意愿”,就要从“替民做主”转向“由民做主”,让农民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“主角”而非“看客”。过去一些地方在农村工作中存在“脱节”现象——政策设计在办公室,问题与困难在田间地头。有的干部习惯于“替民做主”,种什么、养什么由干部“拍脑袋”决定,搞什么项目由上级“一言堂”敲定,把“为农民好”异化为“替农民选”。今年文件明确要求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,避免政策执行‘一刀切’、层层加码”,正是对这类形式主义顽疾的精准纠偏。乡村振兴不是干部的“独角戏”,只有把农民当作乡村的主人,尊重他们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决策权,政策才能获得深厚的民意基础。那些靠行政命令推出来的“样板村”“景观带”,看似光鲜,实则经不起群众问一句、时间考一回。

站稳“农民立场”,就要把群众“满意不满意”作为衡量标准,让乡村振兴的成色体现在农民的获得感里。政策好不好,群众最有发言权;工作实不实,基层最有感知度。有的地方搞产业项目,干部忙前忙后、投入不少,结果群众不买账、参与度不高,问题就出在“我以为”代替了“群众觉得”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“健全村级议事协商机制程序,拓宽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渠道。”其深层用意,在于把“话语权”交给群众,让“群众满意不满意”成为检验工作的硬杠杠。防汛抗旱时谁冲锋在前、医保政策谁能讲进心坎里、邻里纠纷谁能让双方都服气,群众心里都有一杆秤。只有把评判权交给群众,把获得感作为标尺,才能让乡村振兴的每一个项目、每一项政策,都真正落到农民心坎上、融进农民日子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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